各区市市政公用行政主管部门、教体局、安监局、团委: 根据《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部署,为普及燃气安全常识,提高中小学生安全用气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并通过中小学生参与燃气安全宣传,带动每个家庭重视燃气安全使用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市市政公用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团市委共同主办,在全市的中、小学校开展“燃气安全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燃气安全,创建平安家园。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 三、活动内容 (一)“燃气安全进课堂”活动 编制《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讲座》ppt教材,组织全市中小学学生学习。 《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讲座》多媒体教材由市市政公用局组织泰能集团编制,在市市政公用局网站(http://www.qdmu.gov.cn)、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qdedu.gov.cn)、团市委网站(http://youth.qingdao.gov.cn/)、泰能集团网站(http://www. qdgg .com/)直接下载;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安排燃气安全进课堂,同时,也可在家长的指导下自行下载学习,6月份确保全体中小学生都接受1次燃气安全知识的教育。 (二)“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活动 1.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发动全体中小学生开展“查身边的燃气安全隐患”活动,检查家中的燃气设施是否存在漏气、胶管过长、胶管未用卡子夹紧、燃气用具超期使用等问题,并向家长提出整改建议。 2.开展校园燃气设施安全大检查。各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使用燃气的中小学校开展燃气安全自查活动。市市政公用局将联合教育局对各区市的校园燃气安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通过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切实提高中小学校燃气设施的安全水平。 (三)“燃气安全知识进我家,安全用气靠大家”燃气安全宣传活动 1.有关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制作安全使用燃气的宣传材料,联系经营服务范围内的有关中小学校发放到学生手中,由学生将安全用气知识带进家庭,提高家庭成员的安全用气安全意识。 2.邀请部分中小学校学生参观燃气生产设备和工艺,现场讲解燃气生产原理,丰富中小学生的相关知识。中小学校、有关团、少先队组织也可主动联系有关燃气企业,组织学生到生产企业进行参观。由泰能集团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参观活动,各区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指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参观活动。 (四)校园燃气设施改造大行动 为解决部分学校、幼儿园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存在的液化气瓶组无独立存放空间、灶间无明窗或通风效果不良、灶具软管老化等安全隐患,采取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校舍改造资金补助的方式,制定计划对部分学校、幼儿园由使用液化气逐步改造为使用管道天然气,并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提高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用气设施安全。由市政公用主管部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有关管道燃气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五)“泰能杯”中小学生燃气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泰能杯”燃气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集体和个人奖项,提高学校和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拓宽竞赛的参与面,提升中小学生的燃气安全使用意识。知识竞赛活动试题刊登在6月1日的《青岛晚报》和市市政公用局、市教育局、团市委、泰能集团网站上。各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竞赛活动和阅卷,市市政公用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团市委联合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此次活动对于从小培养中小学生燃气安全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安全工作从学生抓起的意识,并通过小手拉大手,推动整个家庭、整个社会关注用气安全,并将此项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设1名联络人,具体负责掌握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的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加强协调,确保每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 (三)各燃气企业要加强活动期间的燃气安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安全用气氛围,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 附:“泰能杯”中小学生燃气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方案 各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市市政公用局:任树睿 电话:82936176 市教育局: 宋天顺 电话:82725562 市安监局: 韩有先 电话:85913562 团市委: 王 军 电话:85912696 泰能集团: 杨振民 电话:86688667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青岛市教育局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共青团青岛市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